B:機構職責
時間: 2009-07-01 來源:admin 閱讀次數:6088次
1.認真學習和掌握國家有關安全生產、環境保護的法律、法規、政策和措施,并在本公司認真貫徹執行和具體落實。代表公司與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聯系、協調、申報工作。并對聯系、協調、申報的結果實施組織、安排、落實、檢查。
2.負責依法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管理制度:負責制定安全操作規程,并負責對其進行貫徹、落實和檢查。
3.參與公司新建或改建項目的安全評價,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要求,制定安全措施,在工作中進行有效的監督。
4.制定公司安全工作的運行計劃,經公司批準后配合相關中心、部門組織實施。
5.負責公司、車間(部門)、班組三級安全管理網絡的建設。
6.實施安全生產培訓。配合相關中心、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教育,對車間、班組的日常安全教育協助、監督和檢查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負責新員工進廠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。
7.負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。檢查中發現不安全隱患須及時提出整改要求,并責成相關中心和部門限期整改。
8.負責監督、抽查各安全生產責任承擔單位認真、如實地作好安全記錄,以及相關臺賬的建立和保存。
9.負責主持安全事故的現場勘查、原因查找、事故分析、責任確認,明確處理意見和提出防止類似安全事故再發生的措施。
10.依照國家勞動保護的相關法規,負責制定公司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的種類、標準、數量、時限。并對采購進行審批。
11.依照國家勞動保護的相關法規,對可能引起的職業病和從事本職業不允許的相關病癥進行預防、監控,發現征兆及時報告,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,并督促執行。
12.負責公司范圍的流動火種管理、動火管理。
13.負責公司高低壓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。
14.負責安全生產統計報表上報和臺賬、檔案的管理。
15.參與救治安全事故受傷人員。
16.負責統計污水處理站、鍋爐房的環保設施運行記錄。
17.負責公司內部監測和委托檢測,負責環保統計上報、臺賬、檔案的管理。
18.監督、檢查廢水、廢氣、廢渣的處理,是否按規程操作。如出現異常情況,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處理。杜絕環保事故發生。
19.負責按時交納排污費。
20.負責公司“新、擴、改”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,投產前的環保驗收,以及“三同時”措施的落實。
21.負責與各級環保部門的溝通。
22.負責公司環保知識培訓和宣傳。
2.負責依法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管理制度:負責制定安全操作規程,并負責對其進行貫徹、落實和檢查。
3.參與公司新建或改建項目的安全評價,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要求,制定安全措施,在工作中進行有效的監督。
4.制定公司安全工作的運行計劃,經公司批準后配合相關中心、部門組織實施。
5.負責公司、車間(部門)、班組三級安全管理網絡的建設。
6.實施安全生產培訓。配合相關中心、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教育,對車間、班組的日常安全教育協助、監督和檢查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負責新員工進廠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。
7.負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。檢查中發現不安全隱患須及時提出整改要求,并責成相關中心和部門限期整改。
8.負責監督、抽查各安全生產責任承擔單位認真、如實地作好安全記錄,以及相關臺賬的建立和保存。
9.負責主持安全事故的現場勘查、原因查找、事故分析、責任確認,明確處理意見和提出防止類似安全事故再發生的措施。
10.依照國家勞動保護的相關法規,負責制定公司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的種類、標準、數量、時限。并對采購進行審批。
11.依照國家勞動保護的相關法規,對可能引起的職業病和從事本職業不允許的相關病癥進行預防、監控,發現征兆及時報告,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,并督促執行。
12.負責公司范圍的流動火種管理、動火管理。
13.負責公司高低壓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。
14.負責安全生產統計報表上報和臺賬、檔案的管理。
15.參與救治安全事故受傷人員。
16.負責統計污水處理站、鍋爐房的環保設施運行記錄。
17.負責公司內部監測和委托檢測,負責環保統計上報、臺賬、檔案的管理。
18.監督、檢查廢水、廢氣、廢渣的處理,是否按規程操作。如出現異常情況,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處理。杜絕環保事故發生。
19.負責按時交納排污費。
20.負責公司“新、擴、改”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,投產前的環保驗收,以及“三同時”措施的落實。
21.負責與各級環保部門的溝通。
22.負責公司環保知識培訓和宣傳。